根據浙科發政〔2012〕122號《關于確定我省2012年度創新型示范和試點企業的通知》文件,浙江省科學技術廳、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、浙江省財政廳、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、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、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、浙江省總工會、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共10家單位于6月19日聯合確認,傳化華洋等54家企業為2012年度浙江省創新型試點企業。至此,傳化化工已經有傳化股份和傳化華洋兩家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。
傳化華洋被確認為浙江省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,說明其在創新戰略、技術創新、品牌創新、機制創新、管理創新、文化創新,推進技術創新體系建設中已經做出了一定的示范、引領與帶動作用。傳化華洋已經進一步確立了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,已經有明確的創新發展戰略和規劃、健全的創新組織體系、完善的創新激勵制度和知識產權管理制度,在科技投入、創新條件建設以及創新產出方面有了一定的成績。其創新要素已經向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、引領產業技術創新與進步,走上了創新驅動、內生增長的發展軌道。特別是在擁有自主知識產權、掌握企業發展的核心技術或專利技術方面,傳化華洋的主要技術工藝水平在國內同行業居于先進地位,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健全,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或專人負責知識產權管理工作,并擁有企業標準,積極參與制定國家、行業標準。同時,傳化華洋建有研發機構或與國內外高校、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,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,并擁有省部級以上名牌產品或知名商標。
據了解,取得省級試點企業,將得到省政府的表彰和一定的財政資助,并在科技項目立項上有一定的優先權。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實施三年后,通過創新型試點企業考核評價的,將被授予浙江省創新型示范企業稱號。